一、 辦理養老保險企業登記
新建企業在成立后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填報《社會保險登記表》,并出示下列證件和資料:
(1)《工商營業執照》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;
(2)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;
(3)開戶許可證;
(4)本單位報送統計局上一年度《勞動情況統計年報》和本單位職工工資的工資單。社保機構應即時受理,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,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,并對本證實行定期年審和換證制度。
二、辦理職工登記
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新增職工及學校分配、復轉軍人安置等按照有關規定應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,單位需攜帶以下資料:
1、招工審批表或勞動合同書、聘用制干部錄用通知書、學校分配派遣證、復轉軍人安置介紹信;
2、身份證等證件到社保局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。